论坛版务规定

温馨提醒:在发帖前最好能对您的帖子做个备份。以防遗失或作为对斑竹投诉的依据。

一、 总则

  1. 本论坛命名为"本地论坛"。
  2. 本论坛所有权、经营权均属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宽带业务发展中心。
  3. 本论坛的管理维护由我家网负责。

二、 论坛用户

  1. 网友登录http://www.5jar.com正确填写注册信息,因为论坛注册需要认证,所以请填写正确邮箱。一个邮箱最多可以注册两个账号,用户名、密码须在10个字符(英文字母、数字)以内。注册成功后拥有论坛用户基本权限。论坛用户参与俱乐部活动时必须遵守《服务协议》(以下称“本条款”),否则不可以参加本论坛活动。
  2. 论坛用户的个人资料受到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请求,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提供除外。
  3. 论坛用户享有在论坛各公开栏目发表言论的权利,若栏目中有特殊规定,或受到论坛处罚而关闭发言权限则例外。
  4. 论坛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斑竹,并拥有监督、投诉、举报、弹劾栏目斑竹的权利。论坛举报电话:010-62947167。或向管理员/互动管理员发短消息举报,但须陈诉举报理由,并提供确实有效的证据。
  5. 论坛用户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论坛各项规章制度。
  6. 论坛用户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

三、 言论规则

  1. 论坛用户在社区可行使的权利:

    (一)发表新帖,对已有的帖子进行评论;
    (二)对自己的帖子进行加锁、解锁功能。但如果是管理员、斑竹加锁,楼主将无权对这个帖子进行解锁;
    (三)删除自己的发帖(有无回帖均可)、回帖;
    (四)可向管理员或斑竹申请对帖子的置顶或加精华,但要注明申请理由;
    (五)在同一个栏目中拥有两篇以上的精华贴就可向管理员申请加入网友专栏;
    (六)符合条件后可向管理员申请成为某栏目的斑竹,并按照《论坛斑竹管理条例》提交申请表;

  2. 2、论坛用户不得在俱乐部发表包含以下内容的言论,如违反规定,视情节严重对其进行删帖、封ID、封IP地址,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等处罚: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未经证实的,或有明显失据的言论、不雅文字、与该版内容无关、具人身攻击的;
    (十一)商业广告或者恶意灌水的文章,链入其它网址的链接地址;
    (十二)恶意攻击损害青岛信息港及相关栏目形象的;
    (十三)使用带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个人侮辱、自侮辱、猥亵等不雅ID或者昵称;
    (十四)干扰正常讨论秩序, (如恶意刷屏,在同一论坛发布一帖子重复5次以上等).

  3. 论坛用户在相关讨论区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条款外,还应遵守该讨论区的相关规定。
  4. 未经互动论坛同意,禁止在论坛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四、 论坛管理

  1. 论坛由管理人和斑竹组成的管理体系。管理人包括管理员、互动管理员。
  2. 论坛管理人由我家网正式全职员工担任;行使俱乐部全部站务管理职责和权力;管理人代表本论坛官方立场,除管理人之外的任何论坛管理人员及网友言论,由其本人承担,均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3. 本论坛内容监察工作由论坛内容监督组负责。

五、 版权声明

  1. 论坛用户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我家网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2. 我家网有权将在本论坛发表的文章或图片自行使用或者与其他人合作使用于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杂志、刊物等,使用时需为作者署名,以发表文章时注明的署名为准。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3. 本论坛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贴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4. 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1)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及图片的出处为"我家网"或“www.5jar.com”。
    (2)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或图片原作者的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原作出处"我家网"或“www.5jar.com”。
    (3)任何文章或图片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六、 处罚原则

  1. 论坛用户不得在本论坛进行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论坛各项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在本论坛进行任何破坏公共安全的活动,不得在本论坛进行任何非法商业活动,不得在本论坛进行任何破坏论坛、聊天室公共秩序的活动,如有违反,论坛管理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 本论坛用户不得利用论坛BUG进行任何活动,如有违反,论坛有权作出关闭其部分权限、暂停帐号使用直至删除帐号处理,同时论坛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七、 附则

  1. 我家网保留修改完善本条款的权利。
  2. 本条款即日起正式颁布施行。

欢迎广大用户投诉举报淫秽色情信息,举报电话为1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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